一、主办单位:聊城市市直机关工委、聊城市体育局
二、比赛时间、地点:
1、比赛时间:2008年7月28日—8月3日
2、比赛地点:聊城市人民公园、水城广场、凤凰新城篮球场。
三、参赛单位:聊城市直机关、各县(市、区)、开发区、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自由组合(各队可以请外员)。
四、比赛项目:男子篮球比赛(全场比赛和三对三比赛)
五、竞赛办法:
1、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《 篮球竞赛规则》和《三对三竞赛规则》。
2、根据报名的情况决定是分组循环还是单循环。
六、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:
1、裁判长:刘德凡(国家级裁判),技术代表:杨云广(国家级裁判)
2、为增加比赛的公平,特聘请滨州的国家级裁判员史建平、济南部队的国家级裁判员张建平前来执裁。另有一级裁判若干名。
3、比赛设立仲裁委员会,由市直机关工委和市体育局领导担任。
七、录取名次和奖励:
1、比赛录取前三名,并给予奖励。
2、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,并给予奖励。
八、报名:
报名时间:7月1日—18日,地点:国际商务港1106房间,电话:6199891
(一)全场比赛
1、每队可报名10—12名队员。
2、参赛队员必须持身份证报名,1寸照片2张,组委员负责做制式的参赛证。
3、每队交纳200元的报名费。
(二)“三对三”比赛
1、每队可报名4—5名队员。
2、参赛队员必须持身份证报名,1寸照片2张,组委员负责做制式的参赛证。
3、每队交纳100元的报名费。
4、“三对三”比赛共分为两个组:①1990年7月28日以后出生的为青少年组;②1990年7月28日以前出生的为成年组。
九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十、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。 |